新纪元元年,六月。
距离新世界系统正式上线,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月。
荣耀之都——现在正式更名为起源之城,寓意着这里是新人类文明的起源地——的早市上,人声鼎沸,热闹非凡。
和以前不同的是,这里卖的已经不是普通的萝卜白菜了。
摊位上摆放着的,是灵气萝卜——吃一根能增加三天的修炼进度;是火焰辣椒——烹饪时不需要生火,辣椒自己就会发热;是飞天猪肉——从会飞的灵兽猪身上取下的肉,吃了能增强跳跃力。
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有一个格外显眼却又努力装得不显眼的年轻男人。
他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大裤衩,脚上踩着一双塑料人字拖,手里提着一个普通的编织袋,正愁眉苦脸地站在一个鱼摊前。
这个看起来像是刚从被窝里爬起来、连头发都没梳的男人,正是那位让全宇宙闻风丧胆、单枪匹马手撕高维议会三巨头、重塑整个宇宙规则的执毒之神——林默。
但此刻,这位曾经的宇宙最强者,却在为一个非常现实、非常接地气的问题而烦恼。
他……买不到鱼。
不是没钱,而是一旦被认出来,商贩们就会疯狂送东西,根本不收钱。
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试图正常买菜了。
大爷,这鱼怎么卖?
林默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普通一些,指着水箱里一条正活蹦乱跳的虚空金枪鱼问道。
那是一种进化后的深海鱼类,鱼鳞会反射出空间的涟漪,肉质极其鲜美,而且富含空间元素,吃了能提升瞬移能力。
卖鱼的大爷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头,但得益于新世界的生命跃迁,他现在精神矍铄,满面红光,看起来就像四十岁的壮年人。
老大爷正忙着给别的顾客称重,头也不抬地说:五十块一斤,要多少……
话说到一半,他习惯性地抬头瞥了一眼这个顾客。
这一瞥,出大事了。
哎呀!!!
老大爷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惊呼,手里的杀鱼刀一声掉在了地上。
这……这不是神王陛下吗?!
神王陛下居然亲自来买鱼了?!
他这一嗓子,整个菜市场瞬间安静了一秒。
所有人的动作都停住了。
然后。
哗啦啦啦!!!
就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,方圆五百米内,所有人——不管是卖菜的商贩、买菜的顾客、路过的行人,甚至连路边趴着的一只进化过的灵兽狗——全部整整齐齐地跪了一地。
参见神王陛下!!!
数千人同时发出的声音,震耳欲聋,声波甚至形成了可见的涟漪,把天上的云都震散了,露出了刺目的阳光。
林默捂着脸,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他想死的心都有了。
这已经是第N次了!
为什么就不能让他安安静静地买个菜呢?!
大爷……大爷……都说了多少次了……
林默无奈地弯腰把老大爷扶起来,声音里满是无力感。
我现在已经退休了,就是个普通市民。
您别跪了,叫我小林就行,真的……
那哪行啊!!!
老大爷激动得满脸通红,眼泪都要出来了。
您可是我们的再生父母啊!
要不是您重塑了世界,我这条老命早就没了!
现在我不但活蹦乱跳的,还年轻了三十岁!
这鱼您拿去!不要钱!
老大爷手忙脚乱地把那条虚空金枪鱼捞出来,连同整个水箱一起要往林默手里塞。
这整个摊子都送您!全都送您!!
对对对!神王陛下,我的猪肉也送您!
旁边卖肉的大叔冲了过来,扛着半扇猪。
我的灵果也送您!
我的蔬菜也送您!
我的……
一时间,热情到近乎疯狂的市民们,纷纷抱着自家最好的商品,如同浪潮一般涌向林默。
他们的眼中满是真诚、崇拜、感激和狂热。
林默想拒绝,想解释,想说自己真的只是想正常买条鱼。
但看着大家那真诚到让人无法拒绝的眼神,看着那些因为激动而颤抖的双手,他又不好意思用神力把大家推开。
那样太伤人心了。
最后。
堂堂神王,宇宙最强者,世界的创造者。
就这样被热情的群众,用一堆瓜果蔬菜鱼肉,给彻底了。
只能看到他那双可怜的人字拖还露在外面,无助地抖动着。
……
十分钟后。
好不容易找了个空隙瞬移逃回家的林默,把三大袋子免费的菜哗啦一声全扔在客厅的桌子上。
然后整个人瘫倒在沙发上,摆出了一个字。
这日子没法过了……
林默对着天花板哀嚎道,声音里满是绝望。
我就想当个普通人,正常买个菜,怎么就这么难呢?
我当年打高维议会都没这么累……
正在厨房准备做午饭的洛璃,听到动静,探出头来。
看着自家老公那副狼狈又好笑的样子,她忍不住一声笑了出来。
又被群众热情围观了?
何止围观!
林默翻了个身,脸埋进沙发里,声音闷闷的。
我差点被淹死在瓜果蔬菜的海洋里……
谁让你脸上的神圣光环虽然关了,但你的魅力值还是溢出的呢?
洛璃走过来,坐在沙发边上,伸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被压得乱糟糟的头发。
而且,你可是神王林默啊。
你就算化成灰,大家也认得你。
更何况你这张脸,在全球的播放率比广告还高。
那怎么办嘛……
林默转过头,一脸生无可恋地看着老婆。
我总不能整容吧?
或者戴个面具出门?
那样更可疑好不好……
其实,你可以换个思路。
洛璃眨了眨眼睛,那双美丽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。
你可以微服私访啊。
微服私访?林默愣了一下。
对啊,洛璃笑着解释,你可以用你的规则能力,给自己加一个认知滤镜
就像是游戏里的隐身BUFF。
只要你不主动暴露身份,大家看你的时候,认知就会自动被扭曲。
他们只会觉得你是一个……嗯……有点帅的普通路人甲。
林默猛地坐起来,眼睛发亮。
对啊!
我怎么没想到!
我可是规则之主啊!我想当路人甲,谁敢说我是主角?
我自己定义我自己!
说干就干。
林默立刻闭上眼睛,调动自己对规则的掌控力。
几秒钟后,一层无形的概念滤镜覆盖在了他身上。
“认知混淆·路人版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