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小凤的手握紧了刀。他的心跳加速了,但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。他只是慢慢地、一步一步地走向了司空摘星最后站立的地方。
地上有一个东西——一小块布,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。布是灰色的,和司空摘星今天穿的衣服颜色一样。布的边缘很整齐,不像是被撕扯下来的,更像是被刀割下来的。
陆小凤蹲下来,拿起那块布,闻了闻。有一股淡淡的甜味——是蒙汗药的味道。
司空摘星被人迷晕了,然后带走了。能做到这件事的人,必须有两个条件:第一,轻功比司空摘星还好;第二,下手比司空摘星还快。司空摘星是天下第一神偷,轻功天下无双,反应速度也是顶尖的。能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接近他、迷晕他、带走他的人——
陆小凤想到了一个人。一个他认识的人,一个他不想与之为敌的人。
“鬼手”苏七。
苏七是江湖上最神秘的人物之一。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,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,只知道他有一双“鬼手”——他的手比任何人都快,快到能在你眨眼的瞬间从你身上偷走任何东西,或者在你喉咙里塞进一颗毒药。他的轻功和司空摘星不相上下,但他的手法比司空摘星更诡异、更阴毒。
苏七不是刘瑾的人。他不属于任何势力,他只属于钱。谁给的钱多,他就帮谁做事。
陆小凤将那块布收好,站起来,环顾四周。雾太大了,什么都看不见。但他能感觉到——在这片浓雾的某个角落,有一双眼睛正在看着他。那双眼睛里没有杀意,只有一种冷静的、计算般的审视。
“苏七,”陆小凤的声音在雾中回荡,“我知道你在这里。放了司空摘星,有什么事冲我来。”
雾中没有回答。
“苏七,你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,不是刘瑾的走狗。你帮刘瑾做事,不怕丢了名声吗?”
雾中传来一个声音。那个声音很轻,轻得像风吹过树叶,但每一个字都听得很清楚。
“陆小凤,名声值几个钱?刘瑾给了我十万两银子,让我杀一个人。十万两银子,够我花一辈子了。我不在乎名声,我只在乎钱。”
“你要杀的人是我?”
“不。我要杀的人不是你,是司空摘星。但他太滑了,我抓不住他。所以我只能先迷晕他,再慢慢处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