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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1章 伪帅恶魔:靠颜值骗财杀人,8年潜逃终伏法(2 / 2)

此时,廖莎莎已经在火车站出口等了很久了,看到孔庆卓从里面走出来,她立刻迎了上去,脸上满是惊喜和爱慕,眼神里的痴迷毫不掩饰。在廖莎莎的心里,孔庆卓就是她的“白马王子”,是她一直心心念念、魂牵梦绕的人,如今能够再次见到他,她心里别提多开心了。

廖莎莎没有多问孔庆卓为什么会来贵阳,也没有问他这些日子过得怎么样,只是热情地拉着他的手,径直把他带到了自己在贵阳租的房子里。廖莎莎的出租屋不大,却收拾得干净整洁,看得出来,她是一个很细心的女孩子。

当天晚上,孔庆卓把那张晚树晨的身份证拿给廖莎莎看,脸上露出了一丝“愧疚”的表情,谎称道:“莎莎,对不起,我以前告诉你的名字是假的,我的真名叫晚树晨,以前因为一些事情,不得不隐姓埋名,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真相了,你不会怪我吧?”

廖莎莎早就被孔庆卓的帅气和温柔冲昏了头脑,对他深信不疑,根本没有仔细看那张身份证,也没有多想,就立刻摇了摇头,说道:“我不怪你,我知道你肯定有自己的难处,不管你叫什么名字,我都喜欢你,都会一直陪着你。”

就这样,廖莎莎心甘情愿地相信了孔庆卓的谎言,开始全心全意地照顾他的生活,不仅供他吃穿用度,还拼命地赚钱,满足他的一切要求,甚至不惜委屈自己,成为了孔庆卓发泄欲望、赚钱挥霍的工具。孔庆卓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廖莎莎的付出,丝毫没有愧疚之心,依旧好吃懒做,游手好闲,每天除了睡觉、玩乐,什么都不干。

俗话说,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。孔庆卓天生就风流成性,沾花惹草,走到哪里都改不了这个坏毛病。他和廖莎莎同居还不到三个月,就开始不安分起来,经常趁着廖莎莎出去工作的时候,在外面鬼混。后来,他通过廖莎莎,认识了同为以陪伴客人娱乐为生的张依然,张依然是廖莎莎的好朋友,长得年轻漂亮,性格单纯痴情。

孔庆卓见到张依然的第一眼,就被她的美貌吸引了,立刻又动起了歪心思,开始对张依然百般讨好、甜言蜜语,发动爱情攻势。张依然年纪不大,涉世未深,哪里经得起孔庆卓的花言巧语,很快就被他吸引,沦陷在了他的温柔乡中,对他死心塌地。

1998年12月,孔庆卓觉得在贵阳待得时间久了,容易被人发现,而且他也厌倦了廖莎莎,于是就带着张依然,趁着廖莎莎出去工作的时候,不辞而别,离开了贵阳,一起前往张依然的家乡——重庆荣昌县。廖莎莎回来后,发现孔庆卓和张依然不见了,心里悲痛欲绝,却又无计可施,只能独自承受着这份背叛和伤害。

张依然是一个痴情又单纯的女孩子,自从和孔庆卓在一起后,就下定决心要从良,不再从事以前的工作,只想和孔庆卓一心一意地过日子,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庭。回到荣昌后,张依然把孔庆卓带回了自己的家里,介绍给自己的父母认识。张依然的父母虽然对孔庆卓的来历有些怀疑,但架不住女儿的苦苦哀求,最终还是勉强答应了两人在一起。

为了让孔庆卓能够安稳下来,不再游手好闲,张依然托关系,把孔庆卓带到了她姑父开办的玻璃磨花厂打工,让他跟着自己一起上班,赚钱养家。玻璃磨花厂的工作虽然不算特别辛苦,但也需要耐心和细心,每天要重复着同样的工作,对好吃懒做的孔庆卓来说,无疑是一种煎熬。

一开始,孔庆卓还能勉强坚持下来,装作努力工作的样子,可没过多久,他的懒惰习性就彻底显露了出来。他每天上班要么迟到早退,要么消极怠工,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经常偷偷溜出去抽烟、偷懒,根本不把工作放在眼里。不仅如此,他还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,经常和张依然发生争吵,对张依然动辄打骂,态度十分恶劣。

张依然的父母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,多次劝说张依然,让她放弃孔庆卓,说孔庆卓这个人好吃懒做、不求上进,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。可张依然对孔庆卓死心塌地,根本听不进父母的劝说,依旧执着地守护着这段感情,默默忍受着孔庆卓的脾气和懒惰。

可孔庆卓却丝毫不知道珍惜,反而越来越过分,他觉得在张依然家里,不仅要上班,还要受约束,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、吃喝玩乐,而且张依然的父母也看他不顺眼,经常对他冷嘲热讽。他心里清楚,自己在张依然家里再也混不下去了,于是就萌生了离开的念头。

2000年7月份,孔庆卓趁着张依然上班的时候,偷偷收拾了自己的东西,不辞而别,独自一人离开了荣昌,前往了宜宾市。他没有告诉张依然自己要去哪里,也没有和她告别,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,只留下张依然一个人伤心欲绝,独自承受着这份背叛。

当天晚上10点左右,孔庆卓终于到达了宜宾市。经过一路的奔波,他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,彻底身无分文了,连晚上住旅馆的钱都没有。他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宜宾的街头,看着路边的灯火通明,心里满是茫然和焦虑,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,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。

就在他苦于寻找生计、走投无路的时候,突然发现自己的前面,有一个30多岁的瘦小女子,独自一人挎着一个包,慢悠悠地朝着他的方向走来。孔庆卓此时已经饿红了眼,就像一头饿狼一样,眼里闪过一丝贪婪和狠厉,他没有丝毫犹豫,立刻冲了上去,一把抢走了女子挎着的包,转身就拼命地跑。

被抢的女子顿时吓得尖叫起来,一边追赶着孔庆卓,一边大声呼喊:“抢劫啦!有人抢劫啦!快拦住他!”或许是女子的呼喊起了作用,恰巧有几名巡警正在附近巡逻,听到呼喊声后,立刻朝着孔庆卓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。孔庆卓平时养尊处优,根本跑不快,没跑多远,就被巡警逮了个正着,当场缴获了他抢走的包。

被宜宾市的警察抓获后,孔庆卓心里顿时慌了神,他害怕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,害怕自己杀人的事情被警方发现,于是就立刻谎称自己叫晚树晨,还从怀里掏出了那张捡来的身份证,递给了公安人员,试图蒙混过关。公安人员当时没有发现任何破绽,就按照他所说的名字,对他进行了讯问。

在后续的讯问和起诉过程中,孔庆卓一直坚持自己叫晚树晨,一口咬定自己只是一时糊涂,才实施了抢劫,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杀人的罪行,只字不提。由于当时的侦查技术有限,警方没有核实出他的真实身份,就这样,孔庆卓成功地蒙混过关了。

2000年12月,宜宾当地的法院,以晚树晨的名义,以抢劫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根据当时的刑法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孔庆卓的判决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。接到判决后,孔庆卓没有提出上诉,他心里暗暗庆幸,自己成功地隐藏了真实身份,躲过了一劫,只要在监狱里待三年,就能重获自由,到时候又可以继续逍遥法外了。

2003年8月,经过三年的服刑,孔庆卓终于刑满释放了。当他拎着装满日常用品的破旧背包,跨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,抬头望着头顶火辣辣的太阳,刺眼的阳光让他忍不住眯起了眼睛,心里顿时感到一片茫然。三年的监狱生活,虽然让他收敛了一些性子,但他好吃懒做、不劳而获的本性,却丝毫没有改变。

短暂的茫然过后,孔庆卓又很快打起了歪主意。他已经吃惯了被女孩子包养的甜头,根本不愿意去工厂打工,不愿意靠自己的双手赚钱,于是就决定,继续以晚树晨的名义,去歌舞厅里寻找适合自己的女孩子,让她们继续包养自己,这样既能享受生活,又能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,安全又潇洒。

于是,孔庆卓在宜宾市找了一家歌舞厅,每天都去那里游荡,凭借着自己帅气的外表,很快就吸引了一个名叫李娟的女孩子。李娟当时只有20岁左右,年纪轻轻,也是以给别人按摩、洗头为生,性格单纯,容易动情。孔庆卓对李娟百般讨好、甜言蜜语,很快就赢得了李娟的好感,让李娟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。

没过多久,李娟就出资,在宜宾市租了一套房子,和孔庆卓同居在了一起,全心全意地照顾他的生活,每天靠给别人按摩、洗头赚来的血汗钱,供孔庆卓吃穿用度,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,甚至当成了自己未来的依靠。孔庆卓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李娟的付出,依旧好吃懒做,游手好闲,每天除了睡觉、玩乐,什么都不干。

同居一个月以后,李娟觉得宜宾市太小,容易被人发现,而且她也想把孔庆卓带回自己的家乡,介绍给自己的父母认识,于是就带着孔庆卓,一起回到了她的家乡——自贡市荣县。回到荣县后,李娟在县城汽车站附近,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,两人继续同居在一起,李娟依旧靠按摩、洗头赚钱,包养着孔庆卓。

孔庆卓在荣县住了一段时间后,觉得这里的环境还不错,人口不多,比较隐蔽,不容易被警方发现,于是就萌生了在荣县长期定居的想法。他想,只要能在荣县落上户口,办一张属于自己的新身份证,就能彻底以晚树晨的名义活下去,再也不用担心被警方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杀人的罪行。

于是,孔庆卓找到了李娟,装作十分委屈的样子,说道:“娟,我现在没有户口,也没有正式的身份证,走到哪里都不方便,你能不能帮我把户口落到荣县,再帮我办一张新的身份证?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对你,好好工作,再也不偷懒了。”

李娟被孔庆卓的花言巧语所迷惑,根本没有怀疑他的用意,立刻点了点头,说道:“好,我帮你,不管有多难,我都会帮你把户口落下,帮你办好身份证。”随后,孔庆卓把那张晚树晨的身份证交给了李娟,让她帮忙办理相关手续。李娟拿着身份证,仔细看了看,没有发现任何破绽,也没有去核实身份的真实性,就立刻找了自己的一个朋友,托他帮忙办理户口和身份证。

或许是当时的户籍管理不够严格,或许是李娟的朋友帮忙疏通了关系,没过多久,李娟就成功地帮晚树晨在荣县落上了户口,还办理了一张新的身份证。就这样,孔庆卓彻底摆脱了自己的真实身份,以晚树晨的名义,在荣县扎下了根,实现了真正的“脱胎换骨”,他心里暗暗庆幸,自己又一次躲过了一劫,以后终于可以高枕无忧了。

可他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,依旧好吃懒做、游手好闲,每天除了睡觉、玩乐,什么都不干,还经常对李娟发脾气,甚至动手打骂她。李娟一开始还默默忍受着,觉得孔庆卓只是一时糊涂,总有一天会改好的。可随着时间的推移,李娟越来越发现,孔庆卓虽然人长得帅气,但只是徒有其表,华而不实,不仅好吃懒做、不求上进,而且脾气暴躁、自私自利,丝毫不知道珍惜她的付出,甚至还经常在外边鬼混,对她百般欺骗和背叛。

经过一年多的厮守,李娟终于彻底心死了,她觉得孔庆卓绝不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人,继续和他在一起,只会让自己受到更多的伤害。2005年年初,李娟趁着孔庆卓出去玩乐的时候,偷偷收拾了自己的东西,不辞而别,离开了荣县,再也没有回来,把孔庆卓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了出租屋里。

再次失去了生活来源,又一次被人抛弃,懒惰成性而又背负着人命的孔庆卓,顿时感到一筹莫展。他没有一技之长,又吃不了苦,不愿意靠自己的双手赚钱,只能继续想办法不劳而获。在荣县游荡了一段时间后,他很快就和当地的一些游手好闲的无业人员打成了一片,这些人和他一样,好吃懒做、不求上进,整天靠偷鸡摸狗、坑蒙拐骗为生。

孔庆卓和这些人勾结在一起,整天在荣县的街头游荡,寻找作案目标,专门干那些鸡鸣狗盗的勾当,偷东西、抢钱财,无恶不作。他们作案十分隐蔽,专挑偏僻的地方下手,欺负那些弱小的群众,一时间,荣县的街头人心惶惶,不少人都遭到了他们的侵害。

2005年5月4日到5月20日,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,孔庆卓就和同伙一起,以租乘出租车为名,先后将被害人龚某等5名出租车司机,骗到了荣县双石镇街道等偏僻的地方,然后采用掐脖子、持刀搜身、语言威胁等暴力手段,对这5名被害人实施了抢劫,抢走了他们身上的现金、手机等财物,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心理阴影。

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,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孔庆卓多次实施抢劫,性质恶劣,已经构成了抢劫罪的加重情节。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孔庆卓和他的同伙的嚣张气焰,很快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,警方立刻展开了侦查,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和蹲守,终于将孔庆卓和他的同伙全部抓获归案。

2005年12月12日,荣县人民法院对孔庆卓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,法院以被告人晚树晨犯抢劫罪、盗窃罪,数罪并罚,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。接到判决后,孔庆卓依旧没有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,他心里想着,只要在监狱里待十五年,等刑满释放后,就可以继续以晚树晨的名义活下去,依旧可以逍遥法外。

判决生效后,孔庆卓被投放到了四川省川南监狱进行劳动改造。彼时的川南监狱,建于上世纪60年代,是在芙蓉煤矿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,规模宏大,设施齐全,除了传统的监舍、办公楼外,还有机修厂、水泥厂等配套企业,就像一个小型城镇,1997年还获得了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荣誉称号。孔庆卓在这里开始了他的服刑生活,他以为,自己可以在这里安安稳稳地待十五年,然后重获自由,却不知道,大连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。

至此,孔庆卓已经背负着人命,畏罪潜逃了整整8年之久。在这8年里,他隐姓埋名,先后辗转于上海、贵阳、重庆、宜宾、自贡等地,靠着欺骗和压榨女孩子为生,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,却一直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。可他不知道的是,大连警方从来没有忘记过1998年的那起杀人抢劫案,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他的侦查工作。

1998年,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接到报警后,立刻派侦查员赶到现场,展开了详细的调查。警方确认被害人朱芳芳系被他人抢劫后杀害,租房人王丽具有重大嫌疑。经过技术手段排查,警方确定了匿名报警电话是从上海的一家旅店里打出的,于是立刻邀请上海警方协助,成功将王丽抓获归案。王丽到案后,对自己和孔庆卓抢劫杀人的罪行供认不讳,并且供出了同案犯孔庆卓已经潜逃在外的消息。

2001年7月27日,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王丽的案件进行了审理,以抢劫罪判处王丽有期徒刑十五年。虽然王丽被判刑了,但孔庆卓却一直逍遥法外,大连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,多年来,侦查员们辗转于全国各地,排查了无数条线索,克服了重重困难,始终没有停下寻找孔庆卓的脚步。

2006年1月,随着侦查技术的不断进步,大连市西岗分局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,终于获取了孔庆卓的下落,得知他化名晚树晨,正在四川省川南监狱服刑。得知这一消息后,大连警方立刻派人,日夜兼程,赶往四川省川南监狱,核实孔庆卓的身份。

2006年1月11日,大连警方的侦查员来到了四川省川南监狱,依法对孔庆卓进行讯问。当侦查员用一口地道的大连口音,问道:“晚树晨,这是你的真名吗?”的时候,孔庆卓的身体瞬间僵住了,他听到这熟悉的大连口音,心里顿时明白了,自己隐藏了8年的真实身份,终于还是暴露了,警方还是找到他了。

此时的孔庆卓,深知自己已经走到了绝路,再也无法蒙混过关了,任何的隐瞒和狡辩,都已经失去了意义。他缓缓地低下了头,脸上露出了一丝绝望的表情,沉默了片刻后,缓缓地说道:“不是的,我的真名叫孔庆卓。”

侦查员见状,继续问道:“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?”孔庆卓抬起头,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和悔恨,缓缓地说道:“我知道,是因为1998年4月份,我和我女朋友王丽,在大连抢劫杀人的事情,我杀了朱芳芳,抢了她的钱和首饰。”说完这句话,孔庆卓再也忍不住,低下了头,默默流下了悔恨的泪水。他知道,自己终于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,付出应有的代价了。

随后,孔庆卓被大连警方从四川省川南监狱押回了大连,接受进一步的审理。在审理过程中,孔庆卓对自己1998年抢劫杀人的罪行,供认不讳,详细交代了自己和王丽策划、实施抢劫杀人的全过程,同时也交代了自己这8年来隐姓埋名、辗转各地、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部经过。

2006年6月26日,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孔庆卓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。法院认为,孔庆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,抢劫他人财物,并致被害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,且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应予严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孔庆卓犯抢劫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接到判决后,孔庆卓没有提出上诉,他知道,自己罪孽深重,死不足惜。他为自己的好吃懒做、自私自利付出了代价,为自己的残忍暴行付出了代价,也为自己8年来的潜逃生涯,画上了一个悲惨的句号。

善恶终有报,天道好轮回,任何违法犯罪行为,都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任何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人,都终将自食恶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