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近三个小时的紧张比对、讨论、争辩。
最终,联合鉴定得出了一致意见。
器物组合:三件陶器为完整一套,包括“三流陶尊”、“承酹筒”、“云符盖”,属于唐代早期特殊礼仪用器。
年代判定:胎、釉(陶衣)、工艺特征均指向唐代初期(公元七世纪上半叶),与“贞观”(627-649年)时期高度吻合。
窑口推断:胎土及烧成特征与唐代邢窑或相州窑早期产品近似,应为北方官窑或受严格控制的窑场烧造。
纹饰符号:陶筒、陶盖上的阴刻符号,与西周祭祀符号系统存在明确的承袭关系。
属非文字性的礼仪标识,在唐代器物上出现极为罕见,具有特定政治与礼仪含义。
文献佐证:乌市博物馆藏唐代羊皮残卷记载,长安、洛阳、蜀都等地提供的零星碑刻、墓志、金石著录线索,均能不同程度与器物特征相互印证。
结论为此套陶器极大概率即为史籍零星记载,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初年因天灾频仍,倡导节俭而下令特制的陶质祭祀礼器之一。
其独特的“三流”设计、配套的“承酹筒”与“云符盖”,以及刻绘上古祭祀符号的做法。
体现了特定历史条件下,融合“法古”、“崇俭”、“敬天”等多重政治意图的礼制创新。
是研究初唐政治史、礼制史、物质文化史的珍贵实物标本。
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,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、学术价值和文物价值。
暂定名为唐贞观初年特制陶三流祼尊及承酹筒、云符盖(一组)。
结论一出,会议室里响起一阵压抑的感叹和低语。
尽管早有心理准备,但当多方证据汇聚,指向如此明确而惊人的结论时。
那种亲手触碰、确认一段被尘埃掩埋的历史的震撼感,依然强烈地冲击着每一位在场者。
紧接着,便是更加繁琐但也更激动人心的环节。
签署联合研究协议及各项补充协议。
陈言的核心利益(所有权、主导权、收益份额)在之前与花城的协议中已得到保障。
此刻的联合协议,主要是花城方面明确各地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、资源共享机制、成果发表署名顺序、衍生课题分配等。
花城方面作为主要合作方,主动拿出了部分属于自已的“研究份额”与远道而来的兄弟单位共享。
比如,长安博物馆可以牵头进行“唐代早期官窑陶器与贞观陶礼器烧造工艺对比研究”。
洛阳博物馆可以负责“唐代礼器图像与实物关系研究”。
蜀都博物馆专注于“器物所见上古祭祀符号在汉唐间的流变与运用”。
乌市博物馆则深化“相关唐代西域文献与中原礼制关联性研究”……
各个课题既相对独立,又相互关联,共同构成对这套陶礼器的立体研究网络。
陈言的份额丝毫不受影响。
他作为文物所有者和项目总协调人,拥有对所有研究成果的最终审核权。
并享有相关出版、展览、衍生开发收益的固定比例。
协议条款逐条讨论、修改、确认。
过程虽有些漫长,但气氛总体融洽。
大家都明白,能参与到此等重量级发现的研究中已是难得机遇,合理的分工与明确的权益划分是合作长久的基础。
就在协议签署间隙,一位头发花白、气质儒雅的老者趁着众人休息,悄悄走到陈言身边。
他是江宁博物馆此次派来的王老。